首页| 协会简介 | 学会简介 | 八桂保险 | 文件公告 | 国内资讯 | 党建群团 | 消费者保护 | 法律法规 | 媒体报道 | 行业活动 | 联系我们
桂林保险行业协会银行代理人寿保险业务专业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  时间:2010-08-05 | 作者:黎露燕/文 姚冰/图 | 来源:桂林保险行业协会 | 浏览:1967次 ]

     
    3月30日上午,桂林保险行业协会召开银行代理人寿保险业务专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专业委员会的成员(委员委托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委员会主任陈东升主持。协会副会长、秘书长蒋玉喜出席了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广西保监局、银监局《转发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代理寿险业务结构调整促进银行代理寿险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桂保监发〔2010〕19号)、广西保监局《关于对部分违规披露信息信访件查处情况的通报》(桂保监发〔2010〕25号)及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关于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自律情况通报》(保协桂发〔2010〕33号)、《关于印发〈广西保险行业银行代理人寿保险业务自律公约(2010年修订版)〉的通知》(保协桂发〔2010〕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
    会上大家就完善银行代理人寿保险业务相关问题展开讨论。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协会进一步加大对银保市场自律工作力度,多次召开银保专业委员会会议,加大定期跟踪及对银保市场巡查力度,对维护规范有序的银保业务市场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使桂林银保业务市场无序竞争状况得到了明显改观,不规范的营销行为有了大幅减少,但据当前市场上反映有个别公司仍然存在着违约开展有奖销售、制作激励方案变相支付手续费、私印宣传资料、个别营销员在展业过程中混淆模糊保险产品界限等问题。
    为切实推动桂林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会议要求,1、各寿险公司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执行监管规定和行业协会自律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及相关制度建设,规范银保市场,提升渠道发展水平;2、要高度重视广西保监局25号文的信息披露问题,各寿险公司特别是信访件中涉及到的公司要以此为戒,切实加强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加强管控力度,杜绝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发生;3、各保险机构在开展银保代理业务活动中,要坚决执行和接受《广西保险行业银行代理人寿保险业务自律公约(2010年修订版)》条款内容的约束,各公司要围绕《自律公约》条款内容,对全辖各机构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清理不符合规定的宣传资料,对私印宣传资料的单位及个人,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严格规范销售人员的展业行为,杜绝销售误导现象发生;4、各公司之间要加强联系,相互监督,针对各公司在银保合作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及时交换意见,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共同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会议决定,协会将根据广西保险行业协会在4月下旬开展交叉检查的计划下来后,结合桂林实际制定检查方案,深入开展自律检查活动,一旦有违规行为发生,协会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上一篇]桂林保险行业协会召开秘书长联席..[下一篇]桂林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保险专..
     
 



热门文章
广告位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客服中心 | 法律顾问 | 进入邮箱
主办单位:广西保险行业协会 技术支持:索通网络 联系电话:0771-5882608 QQ:404773019
版权所有:广西保险行业协会 桂ICP备05013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