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协会简介 | 学会简介 | 八桂保险 | 文件公告 | 国内资讯 | 党建群团 | 消费者保护 | 法律法规 | 媒体报道 | 行业活动 | 联系我们
桂林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保险专业委员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  时间:2010-08-05 | 作者:黎露燕/文 姚冰/图 | 来源:桂林保险行业协会 | 浏览:1680次 ]

         
    7月1日上午,桂林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保险专业委员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专业委员会的成员(委员委托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机动车辆专业委员会主任韦民安主持。
    会上,协会秘书处郑观桥副秘书长传达了《全区车险自律工作推进情况通报(一)》,并通报了4月12日以来桂林保险业车险自律规则的执行情况。各公司结合当前车险市场情况和执行《广西保险行业车险业务自律规则》及《桂林保险行业机动车商业险差异化手续费自律管理细则》存在的问题以及遇到困难进行了广泛讨论和发言。经车险专业委员会研究、讨论,就以下问题形成了共识:1、自愿执行行业自律,坚决依法合规经营不动摇,保护行业利益是各家公司的共同意愿,希望各公司要坚定规范车险业务发展的决心,提高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规章的能力,增强自我约束力度,共同促进机动车保险业务健康、有序发展;2、各公司与专业银行签订有代理协议的,尚未根据《自律规则》及《管理细则》要求及时与专业银行修订或重新签订代理协议,不得以省级公司签的协议下属机构不能改动为由,继续按原标准支付手续费,而要坚决按照本地签订的差异化手续费自律管理细则执行;3、要准确使用费率调整系数,使用车队折扣系数的,必须是同一单位在一个保险年度中行驶车累计5台以上(含5台),且行驶证为同一单位名称的方能使用,保费需通过单位财务转账方式支付;4、非续保业务及新车(车龄一年以内),一律不得使用“客户忠诚度”或“投保年度”中的“续保”修正因子;5、各公司在与任何单位有业务来往时,都必须严格按照《自律规则》及《管理细则》要求办理,凡是与骏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有业务的公司,要求事后做一个书面情况说明,向车险专业委员会做个承诺,并报协会备案以备后查;7、建立对《自律规则》及《管理细则》执行情况自律检查机制,分定期检查和临时性检查两种方式,除例行检查外,根据市场情况,对业内或社会举报由车险专业委员会召开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被3家以上公司投票的保险机构定为临时性自律检查对象,由车险专业委员会引入外部检查力量对该机构进行自律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按自律规则规定严肃处理;8、明确违约处罚按《广西保险行业车险业务自律规则》中的违约处罚标准执行,同时提议建立交纳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数额按保险主体经营机构数量和主管领导个人交纳,此意见将提交会长联席会上讨论;9、建立车险专业委员会例会制度,定于每月中旬召开车险专题会议,加强联系与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自律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自律规则及管理细则的重大或疑难案件进行裁决,针对市场变化对管理细则进行修改与完善。
    会议希望各公司自觉执行行业自律,增强保护行业利益的意识和信心,扭转手续费混乱局面,改善车险市场,使之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上一篇]桂林保险行业协会召开学生平安保..[下一篇]桂林保险行业协会积极宣传《人身..
     
 



热门文章
广告位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客服中心 | 法律顾问 | 进入邮箱
主办单位:广西保险行业协会 技术支持:索通网络 联系电话:0771-5882608 QQ:404773019
版权所有:广西保险行业协会 桂ICP备05013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