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协会简介 | 学会简介 | 八桂保险 | 文件公告 | 国内资讯 | 党建群团 | 消费者保护 | 法律法规 | 媒体报道 | 行业活动 | 联系我们
全区创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工作现场会在玉林召开
[  时间:2011-04-12 | 作者: | 来源:玉林保险行业协会 | 浏览:2202次 ]

    

      广西保监局副局长余利民在现场会上作题为《发挥保险功能作用  服务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工作》的讲话。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刘耀龙主持大会

      

                             玉林市市委书记金湘军作大会致词

      

    2011年3月31日全区创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工作现场会在玉林召开,参会人员有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保监局、司法厅、综治办等主要领导,各地市综治办主任,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保险协会秘书长、交警支队长和玉林市列席代表共230人参加会议。会议安排上午参观玉林、北流、容县等三个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中心,下午集中开会。

           3月31日,自治区综治委在玉林召开了全区创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工作现场会。出席会议的自治区有关领导有: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梁胜利,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罗殿龙,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少康,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郭文强,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卫福喜,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交警总队总队长韦宁贤,,自治区保监局副局长余利民等领导出席会议;自治区有关厅局业务部门的负责同志及各市综治办主任,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保险协会的分管领导,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等20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刘耀龙主持,梁胜利副主席对如何推广玉林创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经验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玉林市市委书记金湘军到会致辞。 

    根据会议日程安排,31日上午,与会人员参观了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和北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三个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中心,现场了解各调处中心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调解室、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室、道路交通巡回法庭、道路交通检察工作站、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现场了解玉林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三调联动” “五位一体、一站式服务”构建了便民、高效、透明、公正、和谐的解决交通事故纠纷新机制,切实把大量的由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零上访、零群体性事件的目标;下午与会代表在玉林市会议中心观看了玉林市交通事故纠纷调处工作录像片,听取了公安、法院、检察、司法、保险等五个部门领导发言,广西区保监局余利民副局长在会上作了题为《发挥保险功能作用,服务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工作》的讲话。余局就如何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做好交通事故纠纷调处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以理赔机制的完善服务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工作。 
    保险业作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之一,与道理交通安全工作联系紧密,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关键的一环。广西保监局充分认识到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根本性、基础性工作,积极引导广西保险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保监会的部署精神,积极引导行业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服务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以服务道路交通事故理赔纠纷调出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保险业作为社会和谐稳定器的只能作用,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二、充分发挥保险社会管理职能,有效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矛盾。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保险处理机制运行以来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对尽快化解矛盾纠纷,降低保险消费者维权成本督促保险公司提高理赔服务意识和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加强协调沟通,齐心协力推进我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工作。
道路交通纠纷处理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司法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以及保险行业,下一阶段,广西保监局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并从强化保险理赔监管入手,进一步提升保险理赔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在道路交通纠纷处理机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上一篇]玉林市摩托车交强险服务大厅召开..[下一篇]树保险新形象,喜迎建党90周年--..
     
 



热门文章
广告位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客服中心 | 法律顾问 | 进入邮箱
主办单位:广西保险行业协会 技术支持:索通网络 联系电话:0771-5882608 QQ:404773019
版权所有:广西保险行业协会 桂ICP备05013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