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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保险行业协会车船税代收代缴自律工作初显成效
[  时间:2009-07-31 | 作者:孙昭凝 | 来源:贵港保险协会 | 浏览:1456次 ]
     为进一步做好贵港保险业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贵港保险行业协会将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纳入了行业自律范围,除努力积极协调地方税务部门外,还于今年3月份多次召开车险专业委员会及全市8家产险公司负责人会议,组织签订了《贵港保险行业代收代缴车船税自律协议》。
     车船税代收代缴是国家赋予保险业的法律义务。但在实际工作执行中一直很不理想,有些保险公司甚至以不收车船税作为业务竞争手段,严重影响了国家税收,同时也损害了行业的形象。为了规范车船税代收代缴,自律协议要求,保险公司在办理机动车“交强险”业务时,必须要严格执行中国保监会《关于做好车船使用税代收代缴工作》的相关要求,不得以不收车船税争抢业务,对不愿缴纳车船税的车主不得为其办理交强险业务。此外,协议还强调了保险公司无权退税权利等要求,并规定从4月10日起,保险公司只能为完备车船税纳税手续的客户办理保险业务、出具相关保险单证;对违反本协议的保险公司和个人,一经查证属实,将严格按照《贵港保险行业代收代缴车船税自律协议》处罚规定,实施违约金处罚。
    《贵港保险行业代收代缴车船自律协议》实施至今已有两个月,贵港保险行业协会坚持对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及监督检查,我市(包括桂平平南)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工作得到稳步推进,今年仅五月份一个月,代收代缴车船税就达137.33万元,是2008年全年代收代缴车船税总额198.55万元的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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