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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公众责任险 95%以上娱乐场所没买
[  时间:2008-01-18 | 作者: | 来源: | 浏览:1065次 ]

    昨日,公安部、保监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而记者调查发现,成都95%以上的娱乐场所没买这个保险。 公安部保监会联合发文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火灾造成的对第三者的伤害所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从这份通知的内容看,各地频频爆发的火灾事故是促使两部委下决心联手推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主要原因。
    据统计,1996年至2005年,全国共发生火灾191万起,造成2.5万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145亿元。但许多场所的经营单位根本没有投保公众责任险,无法对因火灾造成的对第三者的伤害作出赔偿。 《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促进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范围要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所为重点,具体标准和条件由各地确定。 本地95%以上娱乐场所没买 “火灾公众责任险以前就有,但买的很少。”昨日,人保四川分公司责任险部的何总告诉记者,“成都市只有几家大的涉外宾馆购买了该险种,而火灾公众责任险在人保的责任险销售额中所占比例很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而另一家财险保险公司负责人则告诉记者,公司根本没做这块了,原因是买的企业太少,估计“成都95%以上的娱乐场所都没有买这个保险”。
    某保险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现在存在的火灾公众责任险保费并不高,以该公司的20万元/人的这一档次计,费率为千分之四,如果投保40人,保额800万,所需保费3.2万元。“但很多娱乐场所负责人存在侥幸心理,不愿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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