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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箭在弦上
[  时间:2017-01-18 | 作者:赵广道 |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 浏览:487次 ]

编者按: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老年人护理需求缺口凸显,长期护理制度的建设迫在眉睫。近日“2016中国长期护理调研报告”发布的信息显示,在不考虑费用、服务资源等因素的情况下,有七成以上受访老年人存在不同程度的护理需求。

□记者 赵广道

81岁的王文浵已丧失意识近20年,鼻饲、导尿管和可平躺的轮椅成了这位昔日南开大学法学院老教授的日常必需品。20年前的一场车祸让这位法学专家瞬间失去了意识,醒来时已完全不能自理。

这是不久前记者跟随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称“中保协”)中国大学生保险责任行长期护理保险大学生调研团队调研时看到的众多场景之一。

“照顾起来确实太累了,我已经照顾他6年了,说起来算是时间最长的,他的儿女们虽然都很孝顺,可都有自己的工作,只能每周过来看看,平时就指着我跟他老伴伺候,虽然给的钱不少,可真要时间长了谁都受不了。”天气晴好的时候, 58岁的邢宝华会推着王文浵在南开大学校园里转转,连他自己都不能确定还能再照顾王文浵多久,也不敢想像当他这个年龄的人照顾不了的时候,年轻人还能不能做得了这个工作。

在未富先老、未老先病以及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不断加剧,同时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的当下,社会对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的要求就显得更加迫切。目前,青岛、南通、长春以及北京市海淀区等市、区已开始先行先试,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市场上也先后推出了部分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但具体到各试点地区来看,因其在保障范围、承保对象、资金筹集以及待遇支付等方面都需进一步的政策完善,且就全国而言其覆盖地域也相当有限。而目前在售的各类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的设计往往也因不够科学合理而缺乏生命力,市场业务规模相对较小。所以,两者均不能很好地满足当前社会对长期护理保障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许多地方开始先行先试长期护理制度,已涌现出强调“医养结合”、实现“护有所保”的青岛模式,建立独立社会保险险种、筹资渠道多元化的南通模式,以政府主导的互助式保险为主体、商业化承保管理为依托的海淀模式,以“险种独立、保障基本、发展补充型和叠加型商业保险”为核心的上海模式等多种地方模式。然而,我国离建立像基本医疗保险那样广覆盖、制度框架清晰的长期护理保障制度还有很长的距离。

在商业保险方面,自2006年人保健康推出第一款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后,商业保险市场经过10年的探索与发展,有了很大的进步,截至20171月,有16家保险公司开展了护理保险业务,在售产品共166款。然而,我国商业长期护理保险面临保险责任单一、有效需求低、经验数据匮乏、护理依赖等级等标准体系缺失等发展问题,市场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可见,无论是社会保障还是商业保险,均不能很好地满足当前社会对长期护理保障的需要。

实际上,纵观世界各国,长期护理是一个世界级的难题。与我国相同,美国、欧盟、日本等成熟经济体都面临越来越严重的人口老龄化、家庭规模下降、女性劳动参与率增长等挑战。从海外一些国家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践看,各国的模式不同,其中商业保险的定位与作用也不相同,且在覆盖群体、筹资标准、待遇水平上也有不小的差别,体现出制度设计要与各国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相适应的特点。比如,在由中保协健康保险专业委员会发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担任学术负责人的“长期护理保险国别研究”课题组就曾通过对以美国、德国、新加坡、日本等国为代表的国际主要发展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并总结了以下经验:

一是在制度模式方面,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机结合;二是在筹资机制方面,缴费主体多元化,适当体现个人责任;三是在服务保障方面,强调医养结合,以居家护理优先,实物给付为主;四是在费用管理方面,严控成本,保证财务运作可持续性;五是合理界定护理服务外延,平衡老年人医疗、福利和护理等不同服务类型间的有序衔接。

当然,近年来类似课题组多已开展了对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模式的探索和研究,并不断将研究结果形成建议上报相关政府机构,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2016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决定在全国部分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切实解决长期失能人员的照护问题,不断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指导意见》为商业保险预留了很大的空间,比如,其中明确指出要积极发挥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各类社会力量的作用,提高经办管理服务能力。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发展与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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