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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现有盈利模式面临挑战
[  时间:2017-02-15 | 作者:点点 |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 浏览:540次 ]

车险经营无论向左还是向右,都影响着保险公司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总保费在那里,支出多了,保险公司利润自然就少。即使是总成本不变的情况下,理性的保险人和聪明的被保险人两者之间的构想仍然是一对矛盾。保险人认为,低赔付、高费用是比较好的成本结构,因为高费用往往就意味着市场竞争力强,一部分高费用会转化为保险公司员工的收入;而消费者自然会希望高赔付、低费用,赔得越多,消费者受益越大,费用率越低,说明保险公司管理高效,把资源向消费者倾斜。

新年度开始,各保险公司均加大了销售投入力度。在东部某省,通过4S店代理销售的新车保险手续费已经高达40%,甚至50%在行业也不是特例。也就是说,客户交的保险费,接近一半成了4S店的直接利润,4S店获得这高额利润基本不需要付出什么成本。就直销业务而言,表面上各家费率基本接近,但是返还给客户的费用不同,高的也向30%看齐。就行业公布的数据来看,东部某保险大省,2016年到12月份,34家经营车险的公司,除了人、太、平前三家大公司实现车险盈利外,31家中小公司,仅10家实现盈利。而亏损的21家中小公司,平均综合费用率达到45%,超过了35%的商车改革最初设计。

综合费用率的构成,除了保险公司的人力成本、运营成本、税收外,最主要的是销售费用。对于新车而言,是支付给4S店的代理费用;对于续保来说,则是支付给代理公司或者给消费者的返还。不在车险这个行业、不在基层公司从事第一线的市场拓展工作,很难想象中介代理费用在保险公司费用中占有多大比例。更让人担心的是,这个比例有上升趋势。可以预见的是,2017年,大公司占绝对优势地位的充分市场竞争不会变,行业总体盈利下行趋势较难改变,中小公司承保亏损更是难有大改变,这主要受当前车险经营内外部大环境决定。

诸多公司还没有适应商车费改。2017年,是改革之后的全行业第一个完整经营年度,一些中小公司和盈利能力较差的公司,改革带来的压力挑战远远高于市场重新洗牌后的机遇。由于销售渠道、成本管控、历史数据以及专业人才等方面的力量薄弱,难以适应充分市场化、透明化的询价模式。中小公司规模小,难以摊销不断增长的各类成本,特别是没有准备金摊回的支持,面临着业务增长困难、突破监管阈值和客户满意度三重压力。

生态圈中的既得利益难以撬动。和其他比如家电、汽车或者房地产行业相比,在国计民生中并不起眼的车险经营环境却更为复杂。除了监管机构、保险人、被保险人以及交通事故第三者之外,还有许许多多以车险谋生或者利益交错的相关者:中介代理机构、汽修厂、公安、医院、律师、法院等等,以及税费、基金,基于数据、平台的费用、行业组织的会费等等。在客户所缴纳的保费之中,他们或多或少分出一些,这一块付出的成本有时高于保险公司的收益,甚至高于客户的所得,这是车险经营环境复杂性的主要原因,也是行业不断攀高的经营成本的重要组成。

降赔增效与服务满意度之争。长期以来,消费者、媒体对于车险甚至保险业的评价,常常用一个“投保容易理赔难”大而化之来描述。据监管部门最新公布的2016年财产险行业投诉指标,涉及理赔的占到77%。从监管趋势来看,对于投诉率的监管和指标运用的力度越来越大,结案率、赔付时长等,是影响车险精算数据的核心指标,而精算数据又决定了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提取。在公司内部以及行业监管下,加快结案速度已经成为保险公司的自觉行为。根据笔者在平时工作中了解到的,投诉往往是对保险公司坚守理赔规则弹性程度的一种“试探”。新的一年,“理赔难”是否能有明显改善?让人担心的是,行业整体亏损之下,特别是车险综合成本监管的阈值刚性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千方百计降低赔付率来获得利润,并为加大市场投入提供费用支持,这无形之中有可能助推理赔难,特别是一些涉嫌保险欺诈的案件和存在争议的案件,都可能引起更多的投诉。

需要加快推进营改增进销项抵扣。商车费改解决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利益分配,而营改增则调整的是保险业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分配格局。保险业的增值税税率为6%,同5%的营业税税率相比提高一个百分点。表面上看是增加了,但是两者的计税规则不同,增值税基于差额增税(销项减进项),营业税是基于全额征税(仅为销项),单纯比较税率是没有意义的。由于没有政策依据,虽然营改增会降低名义税负,但是要降低实际税负,关键仍是看抵扣,这是整个行业最关注的焦点。就2016年车险税负而言,虽然没有见保险公司公开透露,但在配套税则未明确之前,企业的成本有可能增加。销售费用和赔付是车险支出的主要部分,将销售和赔付都纳入进项以抵扣,才能体现增值税“对增值部分进行计税”的优越性。

密切关注司法环境对车险的影响。针对虚假案件,保险公司打假防骗的能力是关键,但是有时候司法环境对消费者的过度保护,消耗了保险公司大量的成本。媒体曾经报道的一起山东理赔诈骗案就是一个典型,各家保险公司都有损失,而这个损失往往难以启齿。有时司法对消费者的过度保护,媒体报道的倾向性,都助推进了保险纠纷的上升。还有伤残等级的评定、城镇和农村户口的赔偿标准等,这些对于车险经营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影响究竟有多大,需要保险行业分析研究,以数据来说话。

行业竞争呈现“囚徒效应”。费率市场化的加快推进和中介机构改革的滞后,让行业竞争的“囚徒效应”愈加明显。这主要体现在价格折扣和手续费的竞争上。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汽车销售下降、行业主体扩容,而背后的车险资源却是有限的。行业对车险保费的需求,远远超过了车险保费的供给。

许多消费者投诉保险公司理赔难,最本质原因是什么?手续费、现金返还之下,维持保险公司的生存和不受到监管处罚,唯一的办法就是从理赔上压水分,是不是水分,当然由保险公司说了算,但是整个行业的利润都寄希望于挤水分肯定是不现实的,消费者越来越聪明也学会了强势。摆脱了车险困局的史带和美亚,2016年利润表现则超出了中小公司,2012-2015年,史带财险均亏损,2016年盈利1.12亿元,美亚同样如此,2016年盈利超过9000万元,由此可见,车险正为成中小公司的鸡肋,会有更多中小公司主动撤退。但这对于消费者未必是一件好事,车险业务向大公司集中,中小公司大面积退出后,消费者有可能享受不到以往的服务。

稳增长、提效益、防风险,是新一年行业和各家公司车险经营的主线。市场化是一个大趋势,但不能仅仅局限于保险公司的市场化,而需要其他环节的整体推进,需要税收改革、司法环境以及对保险公司、中介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等配合,真正让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率先享受改革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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