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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金融消费者免受违法违规侵害 四部门共同开启2019年“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
[  时间:2019-08-29 | 作者: |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 浏览:3185次 ]

□实习记者 李林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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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网信办共同启动2019年“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 争做理性投资者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

在当日举行的媒体吹风会上,人民银行副行长朱鹤新介绍,本次活动主要针对不同人群金融知识的薄弱环节和金融需求,宣传基础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技能,提升其金融素养和风险责任意识,免受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侵害;引导消费者和投资者理性选择、正确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自觉抵制网上金融谣言和金融负能量,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让金融知识普及有效覆盖各类消费者

“本次活动旨在推动金融知识普及工作有效覆盖到各类金融消费者,尤其关注重点人群(农民、务工人员、青少年、老年人和残疾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知识的需要,不断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素养,不断增强金融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局长余文建说。

余文建进一步介绍,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涵盖6个方面。一是普及金融基础知识,弘扬金融正能量;二是开展保险知识普及教育,倡导诚信保险理念;三是开展私募基金专项教育活动,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四是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及时进行风险提示;五是数字化开展金融教育,提升普及活动有效性;六是争做金融好网民,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郭武平表示,银保监会将从三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将强化督导。银保监会同人民银行、证监会、国家网信办统一部署这次活动,活动过程中会加强协调配合。同时,银保监会也要求各银保监局成立督导工作组,对全国各地银行保险机构20199月活动情况进行交叉督导检查,确保各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按照统一原则、统一时间、突出重点、形式多样的思路开展银行业和保险业集中教育宣传工作。

二是纳入考评。银保监会每年都对银行保险机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CPA考核评级(Consumer Protection Assessment)。消费者教育宣传是消费者权益保护考核评价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银保监会将从活动组织、宣传内容、宣传形式、材料报送、督导结果等维度,将本次活动情况纳入2019年消保工作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运用到这些机构的市场准入、日常监管、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之中。

三是进行通报。活动结束后,银保监会将对教育活动组织指导协调等情况、活动亮点和典型做法及不足方面存在问题等进行通报,促进经验交流,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不断提升完善消费者教育工作机制。

多举措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据记者了解,长期以来,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都在开展金融知识普及相关活动。会上,郭武平在回答《中国保险报》记者提问时就介绍,银保监会自成立以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开展了多项工作。

具体而言,一是加强投诉处理、督查督办和矛盾化解。郭武平说:“我们以群众利益为中心,日均处理投诉461件。投诉处理过程中,我们也加大对银行保险机构董事长、高管人员的约谈力度,要求相关机构严格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被约谈机构均快速反映,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问责。”

二是加大主动检查力度,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郭武平介绍,2018年组织全系统对7家全国性银行、134家地方性银行法人机构、11家法人保险机构和7家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了销售行为现场检查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3000多个,责成内部问责1500余人。

三是开展消费者教育与以案说险风险提示工作。银保监会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普及相结合、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线上渠道与线下渠道相结合的“三结合”工作法,多层次、多渠道、多频次开展保险消费者教育,着力提高保险消费者识别风险和维权能力。其中,组织各派出机构和212家银行保险机构开展“3·15”宣传周活动;征集汇总典型案例做好以案说险工作;发挥“微课堂”风险提示作用,推送金融教育信息。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包括保险实名制、互联网销售行为可回溯、银行保险投诉处理等各方面的制度整合和建设。

五是完善消保评价体系,开展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评级。郭武平表示,银保监会成立后,消保局将消保评价体系完善为CPA评级,这也是消保工作的总抓手。

“总体来说,银保监会在加强金融机构监管、风险审慎监管的同时,也加大了行为监管力度。金融危机后,国际上的金融监管是如此,我们在这方面的力度更大,两手抓,既做金融机构审慎监管,更加强行为监管。”郭武平说。

针对金融产品在销售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郭武平提示,在金融产品的销售过程中,银行机构要遵循产品的适当性、销售的合规性、销售行为可回溯。从消费者角度来说,要提高风险责任意识,一方面,要认真参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试,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另一方面,要认真阅读销售协议书、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内容,确认好合同重要信息再签字。

郭武平介绍,银保监会成立后,多管齐下,采取了很多措施:包括不断加大产品销售适当性方面的制度建设,弥补制度短板;加强投诉处理,压实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的建设;加大对银行保险机构销售行为的主动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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