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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灾保险,动力不足?
[  时间:2019-08-29 | 作者: | 来源:中国保险报网 | 浏览:3131次 ]

□记者 韩业清

超强台风“利奇马”影响有多大?日前,国家气候中心针对超强台风“利奇马”进行的评估显示,“利奇马”造成1402.4万人受灾,56人死亡、14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515.3亿元。在迎战台风的过程中,巨灾保险再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面对超强台风灾害,各地保险业迅速开展查勘理赔。巨灾保险在应对台风灾害中起到一定作用,但保险赔付在巨灾损失中占比还较低。以宁波为例,受台风“利奇马”影响,全市保险报损金额为6.34亿元,预计最终赔款可能超7亿元,而巨灾保险报损金额为4159.7万元,仅占全市保险报损金额的6%

多年来,我国一直在持续探索巨灾保险制度。2012年起,国家正式开展巨灾保险首批试点工作;2013年,“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正式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目前,地方版巨灾保险已在全国10余个地区陆续落地。2014年,宁波市建立公共巨灾保险制度以来,先后经历了“灿鸿”“杜鹃”“莫兰蒂”“鲶鱼”等多次台风灾害和暴雨极端天气。在这些灾难中,巨灾保险累计向16.86万多户(次)居民家庭支付救助赔款9839多万元,充分发挥了风险“缓冲带”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相关专家指出,与其他类型保险相比,巨灾保险的需求动力不足,这是由于国内老百姓主动参与巨灾风险管理、参与投保的意愿并不强烈。另外,灾害多发地区多为经济欠发达地区,虽然确有投保需求,但居民购买力有限,保险保障覆盖率难以有效提升。

我国的巨灾保险正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应结合实际,探索适合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未来,要在普及巨灾保险、扩大试点、提高赔付效率上多下功夫。

巨灾保险制度的实施需要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为支撑,立法要先行。有了顶层设计的加持,还要加强巨灾保险的社会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同时,通过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相互协作的运作模式扩大巨灾保险的供给与需求,进一步扩大覆盖面。

巨灾保险仍有许多未竟之事,虽然面临重重困难,但发展前景仍然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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