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协会简介 | 学会简介 | 八桂保险 | 文件公告 | 国内资讯 | 党建群团 | 消费者保护 | 法律法规 | 媒体报道 | 行业活动 | 联系我们
税延养老保险如何突围
[  时间:2019-11-07 | 作者: |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 浏览:6360次 ]

编者按:201851日,备受关注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税延养老保险”)开始试点,这是我国首次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个人自愿开展养老金储蓄。今年1020日,在“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深化改革与扩大试点”研讨会上,多位专家、学者和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仅覆盖3个地区以及税延额度较低、申报流程复杂、领取期税率较高等因素,试点效果不太理想。与会人员提出,应尽快扩大试点或直接推向全国;此外,税延养老保险的财税支持力度应进一步加大。

□记者 朱艳霞

三地投保4.5万人

20184月,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决定自20185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三地”)实施税延养老保险试点。

税延养老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等机构承保、运营的一种商业养老保险。个人缴纳保费在一定金额之内可以在税前工资中扣除,而在将来退休后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税。这意味着,投保人可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降低税务负担的同时还能多一重养老保障。

税延养老保险是我国首次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个人自愿开展养老金储蓄,有利于为第三支柱建设积累经验。试点推出后,初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试点启动以来,整个保险业为之振奋,群策群力,多次组织行业内外专家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召开政策培训宣导会,并对试点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和交流。保险公司积极参与,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在产品设计、对接税务系统、宣传推广等方面进行了努力的探索。很多公司甚至号召员工“自掏腰包”体验这一产品的流程和服务。

截至20199月末,共有23家保险公司获批开展税延养老保险业务,三地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8亿元左右,投保人数为4.5万。

从地域来看,保费收入的80%左右来自上海。

从投保人来看,他们以国有大型企业,特别是金融企业员工为主;以中年人居多,年轻人很少。

在产品来看,为满足市场多样化的产品需求,保险公司已推出三大类共67款产品,即收益确定型(A类)、收益保底型(B类)、收益浮动型(C类)。A类产品的保费规模占比最大,多数投保人选择了保守、稳健的产品。

“税延养老保险推出后,社会各界反响热烈,但是一年多的试点效果却低于预期。”在研讨会上,多位嘉宾表达了这一观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保障实验室首席专家郑秉文提到,没有税收政策支持的商业性的养老年金保险,销售情况远好于税延养老保险。数据显示,20185月至20198月,福建省(不含厦门)税延养老保险销售保费仅为2300万元,但同期福建省(不含厦门)的养老年金保险实现原保费收入27亿元。

人社部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介绍,在可以投保的企业中,投保率都不及5%,有的企业甚至只有几个人投保。今年5月,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特别是新增6项税前专项扣除后,税延养老保险新增投保量出现了断崖式下降,很多人减少了缴费金额或停止缴费。

为何“不方便”“不划算”

1000元的税延上限,对中低收入者来说不划算,对高收入者没有吸引力;开始推动时,自己首先投保,走了一遍流程,注册、验证、每月下载、申报,感觉一步可以做完的事要做好几步,流程过于复杂;与企业客户交流时,对方表示,要给公司员工投保这个保险的话,需要增加两名人力。”一位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

事实上,这并非个例。研讨会上,多位嘉宾表示,从试点的情况来看,税延养老保险在制度和产品设计上存在一些问题,比较突出地体现税延额度较低、领取税率较高、流程复杂、销售费用较低等方面,部分人觉得“不划算”,部分人觉得“不方便”。

为何“不划算”?

按照政策规定,个人缴费税前扣除按当月工资的6%1000元取低值,但是,在退休后领取税延养老保险金时,还要缴纳7.5%的个税。

“这就造成适用税率低于7.5%的人群将无法享受税延优惠,对当期个人所得税税率10%及以下的人群意义不大,只有当期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20%及以上人群才有一定的积极性。”多位嘉宾提到,税率20%及以上人群月薪要达到2万元及以上,而每月最多有1000元可以用来购买这一产品,对于这部分高收入人群来说,当前的减税额度和领取时的金额都不具有吸引力。

此外,随着个税新政的推进,很多人缴纳税率降低了。例如,原来适用10%税率的投保人在个税调整后适用3%的税率,因为退休领取时需要缴纳7.5%的个税,就只能停止缴费。

为何“不方便”?

客户在购买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后,要先激活中银保信平台,然后需要每月打印扣税凭证,交给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抵税。如果上交时间晚于截止日期,就会错过当月的“税优”。由于每个月都需要下载扣税凭证,不少客户反映投保后手续过于麻烦。

此外,税延限额计算也较复杂。有的客户每月收入起伏较大,需每月进行比对1000元和月工资薪金6%孰低,逐月对缴费上限进行确认调整,操作不便,容易出错,一旦有一个月收入较低不够资格就有可能出现缴费“断裂”而难以接续上去。

“这些都是下一步亟需改进的地方,当前的大数据身份识别技术很发达,流程方面完全可以改造。”多位嘉宾表达了这一观点。

优化政策措施 让第三支柱撑起来

历经近一年半的“摸着石头过河”,尽管税延养老保险一路走来不乏磕磕绊绊,但这次试点仍旧是为推动我国养老事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的一次有益尝试,积累下的经验、沉淀下来的问题,也为税延型养老保险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指引。

关于税延养老保险今后的改革方向,与会嘉宾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为是否应尽快扩大试点范围,二为进一步完善税优制度细则,三为简化业务办理相关手续。

今年51日试点已到期,下一步何去何从是行业关心的问题,而行业对于将试点进行到底的呼声也很高。郑秉文表示,税延养老保险早在12年前就已经提出来,业界已有十多年的心理和产品准备。试点一年半以来遇到不少问题,只有尽快推向全国才能在短期内获得更多的市场信息,以便缩短对制度设计实施改革的期限,让更多人群享受政策宏利。

泰康养老副总经理陈兵也认为,目前的试点范围集中在几个地市,时间只有一年多,而养老保险是一项长期业务,从缴纳到提取也许需要几十年才能发现一些问题。

税延养老保险的核心是一个“税”字。一个国家多层次社保体系能否真正建立起来,一个重要决定因素是税制大环境。因此下一步,调整税前列支、完善个税缴纳的方式与额度是改革的关键。

税前列支方面,个人缴费税前6%列支的比例制显然遇到很多困难。取消比例制,采取定额制税前列支,已成为多方诉求。

研讨会上,多位专家均表示,采取定额制税前列支并每年进行指数化调整,才能适应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的需求并保证优惠力度不被减弱。此外,目前1000元额度的抵扣标准较低,应适当提高税延额度,可根据实际工资收入设立抵扣区间,从而增强制度的灵活性。

个税缴纳方面,一方面,多位专家建议免除在领取期对投资收益部分征收个税,仅对本金部分征收个税。

“我们国家目前在投资积累阶段是没有资本利得税的,所以当我们在领取养老金时,把原来不需要交税的投资收益与本金混在一起一同征税的时候,实际能享受到的税收优惠就大大地降低了。”太平洋人寿副总经理叶蓬解释到,在许多发达国家,为了避免征税对投资产生的抑制作用,资本利得税一般采用较低的比例税率。而在我国税延养老保险起步阶段,“一刀切”的征税方式似乎不利于调动个人投保及保险公司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目前产品规定的退休领取时个税缴纳比例为7.5%,就试点情况及行业反馈来看,已有税负过重之嫌。对此,郑秉文表示,一是建议将使用税率降低至3%;二是建议对不同年龄段的投保人采取差别税率办法,年轻者的缴费时限长,投资收益占比要大,税率过高就显得不公平。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家保险公司普遍提出,应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简化抵扣凭证手续。现行设计制度下过于繁琐的流程使得很多消费者望而却步,对此,叶蓬认为,在信息系统方面实现财税信息共享,简化申报的流程至关重要;此外,如能将税延养老保险的抵扣纳入综合申报,报税的过程也将大大简化。

“从一个保险行业从业者出发,我做产品十多年了,都感到税延养老保险的投保过程复杂。一个普通投保人来投保,投保体验不会太好。作为一个专业人士,我觉得要把复杂的工作留在我们这边、留在后台,给投保人带来更好的体验。”太平人寿产品市场部总经理任靖说。

郑秉文也表示,应适时研究建立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共享问题。长期看,如果第三支柱的信息平台不统一,不仅不利于提高投保人员的权益保障,也不方便投保人员进行权益查询,不利于制度性税优政策的实施。

记者观察:蹒跚一小步 也是一大步

□记者 朱艳霞

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是以个人自愿加入为基础、以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为载体的一种开放的市场化个人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是积极应对养老保障需求持续增长的有效手段。

中国已经探讨养老金第三支柱多年,以保险业为主的市场力量也呼吁多年,然而,依然相对比较薄弱。目前,基本养老保险仍承担着主要保障责任,也面临着较大收支压力。作为养老金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主要集中于国企和央企,难以突破覆盖面小、参保人数少等困境。

此次开展的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是对第三支柱进行的一次有益探索。从国际经验来看,尽管道阻且长,却是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必须迈出的一步。

历时近一年半,税延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刚刚迈出一小步。尽管有不足、有亟待改善之处,这小小一步依旧对我国搭建三支柱养老金体系具有深远意义。正如太平洋人寿副总经理叶蓬所言:“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的意义并不仅仅表现为带来多少保费,重要的是我们正逐步通过税收的推动,让每个人都树立为自己养老做储备的这样一个观念。”

通过改革增强养老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让每一代中国人都能够从容、体面的老去,或许就是这蹒跚一步背后的坚定信念。


[上一篇]卫健委等8部门发文 建立完善老年..[下一篇]数字经济融入银行保险——第六届..
     
 



热门文章
广告位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客服中心 | 法律顾问 | 进入邮箱
主办单位:广西保险行业协会 技术支持:索通网络 联系电话:0771-5882608 QQ:404773019
版权所有:广西保险行业协会 桂ICP备05013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