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每年都要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但不少车主直到出险才发现对交强险了解不够甚至有误。针对此,广西保监局近日发布今年第1期消费提示,帮助广大车主正确认识交强险。
交强险属于责任保险,保障的是车主对第三方人身和财产的法律赔偿责任。通俗地说,消费者参加了保险,保险公司就会依条款约定“帮你赔”,赔的是对方损失不是自己的损失。交强险的赔付限额只与“有责还是无责”有关,与“责任是大是小、是多是少”无关。凡是“有责”的,赔偿就以各分项限额的最高额度为限。
如果在交强险一年的责任期限内已发生过赔付,本保险期限内再次发生保险事故时,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不会因此降低或减少。也就是说即便一年内发生多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都是12.2 万元。
如果遇到“耍赖”的车主不配合受害方办理保险理赔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受害方是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的。一些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可能会遭遇“拒赔”或“追偿”。如,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交强险是不赔的;醉驾、无证驾驶或者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向受害人赔付后,可以向肇事车主追偿。
对于上年无事故的车主,续保时交强险费率会下浮,连续多个保险年度无事故的,最高可享受7 折优惠。
如今,医疗费用不断上涨、死亡伤残赔偿标准逐年提高(2014年60 岁以下广西城镇户籍居民死亡赔偿金已超过46 万元),且路上跑的豪车越来越多,交强险12.2 万元的保障限额显然不够,补充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非常有必要。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不分项赔付,但要区分责任大小。商业险保费不贵,是交强险的“好搭档”。
广西保监局
百色保险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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