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2日11时00分,邓弘富驾驶标的车桂NRG625标的车行驶至省道S313线274KM+100M路段时,与三者黄民法的二轮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三者黄民法受伤,两车不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接到案件后查勘员陆炳贤赶赴现场与交警处理(我司查勘员到达现场伤者已经送至医院)。处理完现场后,及时与人伤岗黄泳华立即赶赴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看望伤者,了解三者伤情较为严重,全身多处骨折,积极处理医疗垫付和医疗费分段赔付。住院期间,曾多次到医院探望三者,得到三者及家属对我司的服务得到认可。三者病情稳定好转出院后,一直在家中静养。考虑三者家境困难、行动不便,机构查勘员朱茂政与分公司姚向明老师上门去看望三者治疗后的恢复情况并对三者做治疗后可致伤残复勘。经过我司多次与三者沟通,最后三方拟我司的调解方案,按9级伤残并签署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我司于2020年1月17日结案。
2020年1月19日三者家属到我司赠送锦旗一面,对机构黄泳华、陆炳贤两位工作人员的理赔服务点赞。我司始终保持“快速理赔 就在天安”的理赔服务理念,始终保持良好的客户体验感。今后,我司将一如既往保持高效快捷的服务,承担一个企业应有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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