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促进涉保案件纠纷多元化解,在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梧州保调委于9月21日利用“诉前鉴定+诉前远程视频调解”的方式首次成功组织诉前司法鉴定,将司法鉴定由“诉中”前移到“诉前”,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典型意义
过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往往需要较长的审理周期,这是因为原告在起诉之时需要凭借司法鉴定结论来明确各项诉讼请求,起诉之前会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诉讼过程中,如其他当事人对原告单方委托的鉴定提出异议,为保障审理结果的公正,一般法院会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诉讼程序显得较为拖沓。
为解决上述问题,梧州保调委在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指导下积极探索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的衔接机制,对“诉前调+诉前鉴”模式建立了流程规范。
本案是保调委试行“诉前鉴定+诉前远程视频调解”机制的先例,通过将鉴定从“诉中”移到“诉前”,让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证据优势和赔付数额等形成相对清晰的认识,在合理预判的基础上,有利于促成双方在诉前即达成调解,在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也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今后,梧州保调委将继续在工作实践中运用好“诉前鉴定+诉前调确”的工作模式,做好做实人民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促进社会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梧州保险行业协会 李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