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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 这些知识点需了解
[  时间:2022-12-15 | 作者: | 来源: | 浏览:723次 ]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二、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总结以下几种形式: 

1. 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2. 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3. 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5. 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三、非法集资四个常见手法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四、典型非法集资活动“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 

第二步:造势。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步:跑路。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五、非法集资常见套路 

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分子为了引诱群众上当受骗,达到非法集资目的,通常采取以下手段骗取群众信任。 

1. 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央视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如人民大会堂)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2. 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 

3. 混淆投资概念,常人难以判断。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挂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混淆是在纳斯达克上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4、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高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风险提示 

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1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来源:人保财险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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