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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
[  时间:2024-07-31 | 作者: | 来源: | 浏览:3948次 ]
32、保险合同应当包括哪些事项?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价值;
(七)保险金额;
(八)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九)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一)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来源: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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