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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保监局提出“五个加强”要求保险公司有效防范保险违法犯罪活动
[  时间:2010-04-26 | 作者:陈芳 | 来源: | 浏览:1911次 ]

    为进一步促进打击“三假”活动的制度化,完善保险业打假和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保险违法犯罪行为,近日,广西保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管控防范保险违法活动的通知》,提出“五个加强”,要求辖内保险公司严格内部管控,加大防范保险违法活动的力度:一是加强公司内部管控,强化责任追究。要求各保险公司强化单证管理、财务管理和核心系统管理,并以落实《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为契机,完善内部责任追究机制。二是加强中介业务管理,防范中介渠道违法经营风险。强化保险公司对中介机构的管控责任,严格中介业务系统和财务收支的管理。三是加强公司人员管控,强化监督约束。要求保险公司健全内部稽核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及销售人员的管理,严格防范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从事保险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在辖内逐步建立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及销售人员的流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情况通报,避免公司录用具有严重劣迹的保险从业人员。四是加强客户服务,保护客户合法权益。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和改善客户服务,严格执行客户回访制度,形成对业务、财务线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机制,有针对性地完善产品服务和内控制度。五是加强风险预警,落实保险司法案件报告制度。各保险公司发现假保单、异地保单的,要及时向保监局反映,对涉及本公司的保险司法案件应及时按照保险司法案件报告制度的要求向保监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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