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运行一段时间后,广西保监局于4月21日起正式在辖内实施保险公司监管联系人制度,针对辖内各家保险公司的不同情况分别指定1名监管工作人员作为监管联系人,具体负责对联系公司的信息收集与管理、风险监测评估、沟通与服务等方面的工作。通过这种一对一的联系,全面深入地掌握各家公司的经营、内部管控和风险状况,以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实现保险监管部门与保险公司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