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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保监局建立非法集资案件报告制度
[  时间:2010-11-26 | 作者:衣娇娇 | 来源:广西保险行业协会 | 浏览:2389次 ]

    为进一步做好保险业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广西保监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辖内各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机构以四种形式报送非法集资案件情况:一是重大、典型案件48小时之内报送案件报告,特别重要的案件立即报送;二是按月报送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统计表和分类表,实行“零报送”制度;三是按季报送涉嫌非法集资活动情况分析和处置工作情况报告;四是按年度报送全年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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