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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动态
广西保监局进一步完善交叉销售监管
[ 时间:2012-05-04 | 作者: | 来源:
广西保监局
| 浏览:
2257
次 ]
近年来交叉销售迅速发展,已成为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之一。为进一步完善交叉销售的监管,广西保监局采取以下监管措施:一是严格准入。严格执行保监会“一点一证”的规定,要求凡是开展交叉销售的保险公司机构网点,必须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二是严格手续费支付方式。明确交叉销售属于保险兼业代理模式,手续费只能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给开展代理业务的保险机构,严禁向销售人员个人直接支付代理手续费。三是严格内控管理。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健全交叉销售内控制度,强化相互代理业务人员培训,切实加强对交叉销售的管理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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