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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保监局规范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经营行为
[  时间:2012-08-02 | 作者: | 来源:广西保险行业协会 | 浏览:3630次 ]
    针对银行监管部门在清理商业银行不规范经营中涉及到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问题,广西保监局积极与银行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并对保险公司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各公司在开展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时必须遵循投保人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捆绑搭售;二是各公司必须完善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操作程序,确保经营环节合法合规;三是各公司要规范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结算及手续费收支,严格遵循有关财务会计规定;四是各公司应当提高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服务水平,切实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五是各公司要加强对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宣传工作,为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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