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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保监局出拳整治车险“理赔难”五项新政加强车险诉讼案件管理
[  时间:2015-04-14 | 作者: | 来源:广西保监局网站 | 浏览:7636次 ]
    针对车险诉讼案件多发高发问题,3·15前夕,广西保监局出台五项新政加强车险诉讼案件管理:一是建立车险人伤理赔服务人员专职制度。专职车险人伤理赔服务人员应当具有医学或法学专业背景,或者取得国家执业医师、法律职业从业资格。地市级机构至少配置1名专职车险人伤理赔服务人员,全省范围内配置总人数不低于“1人/年车险保费4000万元”的标准。二是建立理赔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保险公司败诉案件进行追溯倒查,发现保险公司未按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保险合同等规定履行承保赔付义务导致案件败诉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保险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建立公司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要求 “3·15”、“7·8”所在的一周内,法院开庭审理的保险理赔诉讼案件,由涉诉保险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四是建立车险理赔诉讼案件对外披露制度。对外披露各产险公司“车险千万元保费理赔诉讼案件发案量”、“车险理赔诉讼赔款占比”。五是建立产险省级机构理赔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投诉、调处、诉讼等理赔纠纷焦点,研究解决理赔争议问题,制定完善行业统一理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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