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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规范寿险电销 死亡保险责任须书面确认
[  时间:2008-05-29 | 作者:殷洁 | 来源: 新京报 | 浏览:1820次 ]
    昨日保监会公布了《关于促进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通过电话销售的保险产品,对其中的死亡保险责任,应获得消费者的书面确认。
  据《通知》要求,电话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应将姓名、所属保险公司或合作机构名称、客服电话、产品名称、保障范围、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金额、缴费方式、扣款时间、保单生效日、保单送达方式、犹豫期等内容明确告知投保人。同时应向消费者明确说明有关责任免除的事项,并提醒消费者在收到保单时仔细阅读该部分内容。
  而考虑到电话渠道的特殊性,保险产品应简明易懂、便于投保。如某公司电话营销产品仅有一年期意外险和健康险(定额给付型),缴费方式均为月缴型,月缴纳保费一般在百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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