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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警示银邮业务风险
[  时间:2008-06-04 | 作者:苏微佳 |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浏览:1676次 ]
    银邮渠道虽然带来了保险业务的快速增长。一季度,全国共有银邮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97209家,占全部兼业代理机构的66%,保费收入1114.1亿元,达到渠道总保费收入的88%。但银邮业务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风险。
  日前,保监会下发《提示人身保险银邮代理业务风险的通知》,专门对银邮的投保、经营风险予以警示。
  客户糊里糊涂投保
  在上海,寿险公司从银邮渠道获取的保费收入比例更高,占全部中介业务的98%。目前,沪上37家寿险公司中,不涉足这一渠道的寥寥无几,而众多外资公司更是将其视为发展的跳板。
  按照现在的寿险营销理念,得渠道者可得“天下”。于是,银邮渠道变得炙手可热,代理模式也由“一代一”变成了“一代多”。为了吸引更多的业务,保险公司需要根据阶段情况,不断更新投放的保险产品。然而,万变不离其宗,银邮渠道代理注定是投资型险种的专属,柜台上险种始终在分红、万能和投连之间进行轮换。
  据了解,保险产品在银行的销售量并不是最高的,直面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激烈竞争,保险只有融入更强的投资功能,才有可能获得更多业务。与此同时,银邮机构从保险公司拿到了高手续费,银邮机构的销售人员在利益驱动之下,不时通过夸大保险产品收益率,达到提升销售量的目的。
  这种近似病态的销售模式,使得越来越多的市民将买保险误认为是储蓄,将保费等同于投资收益的本金。结果,当他们希望拿回本金和收益时却大失所望,认为被保险公司欺骗了。
  险企明明白白亏钱
  对保险公司来说,过度依赖渠道业务并不是一件好事,帐面上业务量成倍增长,却需要支付巨额的进场费和业务手续费。据保监会统计,截至3月底,银行和邮政今年手续费收入为31.89亿元,比去年第四季度翻了一番。
  据悉,少数保险公司盲目追求保费规模,恶意提高渠道手续费及销售激励费用,给业务经营造成巨大风险。过高的业务销售费用,可能导致渠道业务出现费差损且不断扩大。而在资本市场激烈震荡的情况下,部分保险公司寄希望依靠高投资回报弥补费差损的意图,得到的很可能是偷鸡不着蚀把米的后果。
  然而,明明知道渠道业务需要支付高额手续费,可能导致经营亏损,可保险公司依旧热衷于渠道业务,其原因何在?一位业内人士道出原委:赔本没关系,只要能完成业务指标,能获得客户资源,能扩大品牌影响。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在每年的头几个月重点发展银邮渠道业务,有了这批业务再着手拓展个险、团险等其他业务,将更有底气。
  有专家表示,保险公司在渠道业务上产生的费差损,将会影响年度的盈利能力,最终减少分摊到每张保单的收益。
  业务风险实实在在
  以银邮为首的兼业代理渠道,正处于非健康的发展状态。首先,误导销售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次,高手续费提升了保险公司业务风险。近日,中国保监会为银邮渠道发展敲响了警钟,连续对消费者投保新型人身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从事人身保险银邮代理业务,进行了风险提示。
  中国保监会在《提示人身保险银邮代理业务风险的通知》中提示消费者,在投保分红、万能、投连等新型人身保险产品时,应着重了解产品的条款内容和各项费用的扣除情况,不宜将保险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的收益进行片面比较。投保后,消费者应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回访工作,再次确认是否清楚购买保险产品应注意的主要事项。
  由于保险公司的业务风险,直接影响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加强银邮代理业务的监管十分关键。中国保监会要求,各公司应高度重视银保渠道费差损问题,加强利源分析、费用分析与预算控制,从公司中长期战略出发,理性经营,有序竞争;同时,应重视银保渠道业务的资产负债匹配,根据业务的负债特征,审慎制定资产配置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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