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协会简介
|
学会简介
|
八桂保险
|
文件公告
|
国内资讯
|
党建群团
|
消费者保护
|
法律法规
|
媒体报道
|
行业活动
|
联系我们
>首页
->
国内资讯
农民工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将启动
[ 时间:2008-01-18 | 作者: | 来源:
| 浏览:
957
次 ]
据新华社讯 旨在保障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安全权益的“平安计划”即将在全国启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计划用三年时间,实现全部煤矿企业和大部分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目标。其中,今年内国有大中型煤矿企业农民工要实现全部参保。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4月13日至14日在郑州召开的全国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上透露,近年来,全国各地将农民工比较集中、工伤风险较高的煤炭、建筑等高风险企业作为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的重点领域,进一步明确了统筹方式、费率、缴费方式等相关政策,运用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等强制手段,通过典型引路、分类指导,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参保工作。
截至2005年年底,全国农民工参保人数已经达到1252万人,占全部参保人数的15%。各主要产煤省份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基本实现全部参保。
按照即将启动的高风险农民工工伤保险三年覆盖计划即“平安计划”,2006年,全国国有大中型煤矿企业农民工要全部参保;2007年,半数以上小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农民工实现参保;2008年,全部合法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大部分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
今后,凡不给农民工参保的用人单位,要自行负责支付其工伤医疗费用。为“平安计划”初步拟定的配套政策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注册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将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
上一篇
]
保险业务员误导消费者将受处罚
[
下一篇
]
14名乘客无一人买保险 市民对生命..
热门文章
广告位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客服中心 | 法律顾问 |
进入邮箱
主办单位:广西保险行业协会 技术支持:
索通网络
联系电话:0771-5882608 QQ:404773019
版权所有:广西保险行业协会 桂ICP备05013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