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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项举措构筑老年幸福生活 长期护理险15地试点报告
[  时间:2019-08-07 | 作者: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浏览:3339次 ]

  原标题:12项政府举措构筑老年幸福生活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15地试点效能报告

  729日,在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的“健康中国行动解读系列发布会——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司长王海东表示,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从个人和家庭、社会、政府三个层面提出了9项指标和23项具体的行动内容。政府层面一共有12项具体的行动内容,其中包括“加快推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现在全国有15个城市搞试点,下一步希望尽快推开试点,全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所谓长期护理险制度,即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曾下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原则性要求,明确15地作为试点单位,标志着国家层面推进全民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与发展的启动。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府工作报告表示,要大力发展养老特别是社区养老服务业,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机构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新建居住区应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让老人有尊严地安享晚年”

  对于目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情况,王海东表示,“试点的护理保险模式多种多样,可以说各种模式都进行了试点,也取得了很多、很好的经验。据了解,试点还在继续推进,机构改革以后,这项工作由医保局来负责,目前正在进一步做好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为尽快正式出台和实施这项制度打好基础。”

  诚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手段。截至2018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约2.49亿,占总人口的17.9%65岁及以上人口约1.67亿,占总人口的11.9%。其中,超过1.8亿老年人患有慢性病,患有一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比例高达75%,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约4000万。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认为,“我国正在15个城市试点的长期护理保险,使已经享受待遇的参保失能老人得到了质量较高的专业服务,老人与家属都明显感觉到护理费用支出减少,大大减轻了家庭的后顾之忧,具有强烈的获得感。”

  在泰康保险经办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总人数中,90岁以上高龄长者的占比超过10%,多为重度失能。在北京石景山区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服务范围的街道中,宫某因脑梗而半身不遂,卧床超过20年,老伴也已年过80岁。20192月,宫某开始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不仅获得了一定的经济补偿,还减轻了照护压力。

  “长期护理保险带来的不仅是经济的补偿,还有专业的服务,更重要的是一种精神的慰藉,让老人能够有尊严地安享晚年。”一位参与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的人士表示。

  不仅如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指出,“长期护理保险有效需求的增加带动了老年护理服务市场的形成,带动了相关老龄产业的快速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在扩大劳动力需求、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市场竞争、细化社会分工、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解决失能人群护理保障问题

  事实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作用不局限于老年人,其解决的是全体失能人群护理保障的问题。换句话说,非老年人群因为疾病、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长期失能的,同样需要长期护理服务。

  以泰康保险经办的湖北荆门为例,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人中年龄最小的只有2岁,年龄最大的则有113岁,60岁以下的待遇享受者占比接近27%。在成都、上饶、石河子、嘉兴等地,青壮年人群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也非个例。他们或因先天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或因后天意外所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例如,30岁的荆门人谢某,8年前因一次意外导致腰椎骨折,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日常起居全部依赖老母亲照顾,高额的医疗费用,让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负担更重了。20174月,谢某母亲得知荆门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便提交了申请。经评定,谢某符合享受“全日居家护理服务”的标准,每月可领取2400元护理补贴。

  据了解,随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已有很多城市逐步扩大制度的覆盖范围,并在下一步的发展中规划年龄特征和失能者的实际需求。

  此前不久,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三周年:实践探索与经验总结”研讨会上,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健康险处副处长刘长利介绍,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建立专项的监管规定和相关的管理制度,研究制订商业保险公司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产品精算管理、业务管理、风险防控等业务;加强准入管理,严格规范商业保险公司承办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的资质条件,建立商业保险公司进行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的准入、退出机制,确保专业化运营;加强对于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准入管理;计划协调相关部委,制订出台专业的政策,根据长期护理保险业务运行特点,调整相关费用的收取规则,进一步降低经办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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