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贺州人保财险员工在与客户业务来往中,发现了两张1956年由中国人保签发的老保单,距今已有55年。
从这两张泛黄但仍清晰可见的老保单可以看出,这是两张由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贺县支公司(现贺州人保财险)签发的火灾保险保单和团体人身险保险凭证。其中,火灾保险单签单日期为1956年12月1日,保险对象为位于贺县八步的二层住宅的相关家庭财产,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50元,保险费率是2‰,保费为人民币5角整(均为当时币值),保险期限为十二个月,由廖姓客户个人投保,同时该保单还附有详细的保险条款和注意事项,整张保单保存完好。另一张为团体人身险的保险凭证,原保单已遗失,该凭证于1956年4月10日发放,由另一廖姓客户代表团体进行投保,保险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整,背面印有相应的注意事项。透过这些老保单,充分见证了新中国保险事业的发展历史,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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