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恭城县的周先生是某工程公司的一名施工人员,年仅26岁的他家境并不富裕,但是一家人的日子倒也过得祥和安宁,然而这样的日子却因为一场事故再也无法延续。
去年年底,周先生在被公司指派到那坡县龙河镇进行农村网络电杆组立工作。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他对电杆进行夯实工作时不幸被突然倒杆的电杆砸中脑部,面对这样的突发状况,现场人员和快速赶到的120急救中心人员对受伤昏迷周先生进行抢救,但最后还是因抢救无效而当场宣布受伤死亡。
据了解,周先生所在公司于2020年4月8日为该工程员工购买了60万保额的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同时附加5万保额的建筑工程B款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
在接到报案后,新华保险南宁中支的查勘人员介入调查,并协助收集资料,根据合同条款,该理赔案件可赔付身故保险金60万元,该笔理赔款于2021年2月上旬顺利转入指定收款账户内。
公司为员工投保工程意外险是企业转移风险的有效手段,也是企业承担责任的重要体现。年轻的周先生不幸去世,其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该理赔金也成了已故周先生为父母尽孝道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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