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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以案说险: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  时间:2023-09-28 | 作者: | 来源: | 浏览:3003次 ]

 案例介绍

张女士曾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分红型两全保险。2021年年初,因疫情影响,李女士生意惨淡,资金紧张,便向保险公司办理了保单借款手续,并于2021年底还清了保单借款。但是2022年,张女士时不时收到一些贷款公司的电话,问其要不要贷款,甚至有贷款公司告知其有贷款未还。张女士认为其在2021年—2022年期间,除了在保险公司办理保单借款未进行其他贷款,遂到保险公司询问是否保单借款未偿清,当得知已非保险公司借款问题后,张女士回忆起其曾经不小心将身份证遗失,可能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张女士,客户借款需本人亲办,且需人脸识别+手机验证码双重验证,公司对客户信息制定了严格保密制度,不会泄露客户信息。对于身份证被非法盗用的情况,张女士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盗用者的法律责任,以免影响个人征信。

【案例分析

不法分子利用受害消费者信息进行非法牟利,导致消费者财产损失,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利。广大消费者要加强防范意识,时刻保持警惕。当个人信息受到不法侵害时,消费者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当中也作出了明确:

第二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第二十八条 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案例启示

1.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谨慎交付个人身份证件、户口簿等证件,增强身份信息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勿随意将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告知他人。

2.不点击浏览、下载安装来历不明的APP,不扫描陌生二维码,对于有疑问的短信内容及电话,及时拨打官方客服电话核实情况。

3.个人敏感信息一旦被泄露,及时向有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尤其是身份证丢失后要及时到派出所进行挂失补办,必要的情况下可到当地报社登报申明,最大限度减少不法分子利用遗失身份证作案。

4.对于保险客户来说,如电话、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动,请及时到保险公司或使用官方APP进行变更,以便能够更便捷、安全地接收到保单交费、服务人员变动、防范欺诈风险等各类提示。

【消保提示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整理、收集和传输变得越来越容易,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各类诈骗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更是愈演愈烈,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至关重要。

 

(中国人寿广西分公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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