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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大力构建金融消保新机制
[  时间:2024-06-27 | 作者:方磊 |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 浏览:3060次 ]

       当前,推进金融消保事业,要将建设“大消保”工作体系作为工作重点,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奋力推动金融消保工作迈上新台阶。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仅成为监管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成为各类金融从业机构完善客户服务场景、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的关键所在。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有其独特性。金融消费者与传统消费者不同,由于金融产业链、金融产品与服务具有特殊性,需要把金融消费行为与传统消费行为区别开。

       一方面,考虑到金融体系与金融要素日益复杂,出现了丰富多元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而这些产品和服务所面对的消费者,有时候拥有截然不同的金融消费偏好与风险容忍度,难以进行简单化归类。

       另一方面,对于金融消费者要有不同定位。如“老弱病残”“失业”等人群,往往具有更低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识别水平,因此更加需要超出平均层次的“额外保护”;而普通金融消费者,则拥有许多差异化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购买需求。

       金融机构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着眼点应该是各类金融消费“权益”。其中的“权益”既有资金安全,也有大数据时代越发需要注重保护的个体信息隐私安全。同时,还包括合约利益保障,防止金融服务提供者利用合约漏洞侵害消费者利益。

       在构建金融消保新机制过程中,金融机构要积极担当、主动作为。首先,要建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平台和金融产品查询平台。通过打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平台,实现金融消费者服务便捷化、消保工作高效化;建设金融产品查询平台,便于消费者简单、快捷、一站式查询正规金融机构发行销售的金融产品。

       其次,要完善金融产品合规性、适当性管理。紧盯产品实际风险情况与消费者实际风险承受能力的匹配性,严格执行金融产品、销售渠道、目标客户“三适当”要求。

       最后,要构建多维度适老化金融服务体系。坚持传统金融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共同发展,融合线上线下方式,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适老化、无障碍水平,为老年人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金融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逐渐改变着金融运行模式与服务方式,同时也引发难以准确估量的新风险与消费者保护难题。金融业界需要深入研究并积极应对新型金融科技发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探索如何更好地运用新技术来改善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渠道、方法、路径、工具等,从而构建金融科技消费者保护的新模式。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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