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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保监局规范辖区人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管理
[  时间:2012-01-12 | 作者: | 来源:广西保监局 | 浏览:2274次 ]
    广西保监局制订《广西人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指引(试行)》,统一分支机构设立基本标准。一是以上级公司经营管控能力为考量,要求省级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开业6个月以上,已开业的中心支公司管理人员9人(支公司3人)以上、营销员实动人力80人以上且活动率不低于50%、月标保50万以上、13个月持续率不低于75%等;二是以拟设机构费用资源的投入为考量,要求中支筹备费用80万元(支公司20万元)以上、拟租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支公司200平方米)以上、租赁时间不低于3年;三是以拟任机构高管人员的配备为考量,拟任中心支公司负责人需入司6个月(支公司负责人入司3个月)以上,在上级公司完成主要部门轮岗轮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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